| **** | 信息分类: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2025-06-2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暂无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8号 | ||
****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太阳乡**村下**组、尹家湾组;太阳村太阳畈组、太三桥组、梅术岭组、姜家湾组、钟形组、上**组、茶园组、炉火湾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太阳乡**村下**组、尹家湾组;太阳村太阳畈组、太三桥组、梅术岭组、姜家湾组、钟形组、上**组、茶园组、炉火湾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G529陡**至包家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太阳乡、**村、下**组、尹家湾组,太阳村、太阳畈组、太三桥组、梅术岭组、姜家湾组、钟形组、上**组、茶园组、炉火湾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门户网站(https://www.****.cn/public/column/****871?type=4 action=list nav=3 catId=****817)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王飞,联系方式:173****773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下载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