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征收土地公告 | |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2025-12-2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暂无 | ||
| ****征收土地公告 霍征地告〔2025〕7号 | ||
****征收土地公告
霍征地告〔2025〕7号
2025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印发《关于G346**至**绿色公路工程(一期)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96号),2025年12月22日,******厅向****转发该批复(皖自然资管函〔2025〕653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29.4180公顷(3441.27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社区坳子行组、红石咀组,清潭沟村大**组、过龙滩组、河沿组、姜家冲组、老院子组、上行组、桃园组、窑湾组、中行组,朱家畈村鸡笼山组、烂泥冲组、小**组、小河湾组、新街组、窑榜组;大化坪镇白莲崖村甘塘坳组、凉水井组、沙塘湾组、双**组、洗脚河组、**桥组、御史坟组、子金庵组,**村瓦背冲组,王家河村江家湾组、潘家湾组、童家冲组,舞旗河村**湾组、欧家湾组、土地坳组、万家湾组、朱家老屋组、**组;漫水河**家河村安东组、安家河组、上冲组、下冲组、熊家河组、中冲组,径树林村包家岭组、陈家湾组、张家湾组、筏形地组、高岩组、广生组、何家湾组、横排组、小回岭组,李家河村大柳树组、大屋组、奉政祠组、李家河组、汪家冲组、五桂堂组,万家山村丰家湾组、胡家山组、老林寨组、下**组、**洪组、张家湾组,西镇社区程家湾组、**河组;上土市镇陡**村方家湾组、黑**组、雷家畈组、新开岭组、金**组,上土市村白沙岭组范围内。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229.4180公顷(3441.27亩),其中:农用地210.0294公顷(3150.441亩),含耕地20.9366公顷(314.049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19.0528公顷(285.792亩);未利用地0.3358公顷(5.037亩)。具体现状如下: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人民政府、****政府、****政府、****政府实施土地征收。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霍征补安置〔2025〕3号)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将按照《****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保障厅 ****财政厅 ******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和《****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六政〔2024〕28号)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6年3月29日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人民政府(地址:****政府,联系人:刁刚;联系方式:0564-****129)、****政府(地址:****政府,联系人:俞玉志,联系方式:0564-****016)、****政府(地址:****政府,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0564-****006****政府(地址:****政府,联系人:陈刚,联系方式:0564-****321)。****规划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不按协议约定腾退的,****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社区坳子行组、红石咀组,清潭沟村大**组、过龙滩组、河沿组、姜家冲组、老院子组、上行组、桃园组、窑湾组、中行组,朱家畈村鸡笼山组、烂泥冲组、小**组、小河湾组、新街组、窑榜组;大化坪镇白莲崖村甘塘坳组、凉水井组、沙塘湾组、双**组、洗脚河组、**桥组、御史坟组、子金庵组,**村瓦背冲组,王家河村江家湾组、潘家湾组、童家冲组,舞旗河村**湾组、欧家湾组、土地坳组、万家湾组、朱家老屋组、**组;漫水河**家河村安东组、安家河组、上冲组、下冲组、熊家河组、中冲组,径树林村包家岭组、陈家湾组、张家湾组、筏形地组、高岩组、广生组、何家湾组、横排组、小回岭组,李家河村大柳树组、大屋组、奉政祠组、李家河组、汪家冲组、五桂堂组,万家山村丰家湾组、胡家山组、老林寨组、下**组、**洪组、张家湾组,西镇社区程家湾组、**河组;上土市镇陡**村方家湾组、黑**组、雷家畈组、新开岭组、金**组,上土市村白沙岭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public/column/****871?type=4 action=list nav=3 catId=****834)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规划局,联系人:陈军,联系方式:0564-****829。
附件:G346**至**绿色公路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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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G346**至**绿色公路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