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县2026年戏曲新苗公益培训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教学标准要求
本次培训开设笛子、二胡、戏曲唱腔、戏曲形体、戏曲打击乐5大类培训课程、7个教学班,每一个教学班统一标准授课144课时。笛子课程包含持笛姿势、气息、指法、乐理节奏、戏曲伴奏曲目及合奏训练,并分设基础班与提升班;二胡课程开展持弓运弓、音阶指法、节奏听音、戏曲曲牌与**小段教学,同样分基础班与提升班,强化戏曲伴奏能力;戏曲唱腔课程侧重科学发声、气息控制、方言咬字、板式节奏及经典选段教唱;戏曲形体课程进行站姿台步、身段手势、身法步法眼神及舞台礼仪训练,提升少儿舞台形体素养;戏曲打击乐课程教授板鼓锣钹演奏手法、常用锣鼓节奏及开场过门收尾配合,加强合奏协作。各课程按课时有序推进,最终让学员具备独立登台演出的能力。
3.项目实施地点:****文化馆
4.项目预算金额:10.68万元
5.服务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培训。
6.培训对象:辖区内8—12周岁少年儿童。
二、培训工作要求
1.培训周期统一安排为2026年5月至12月,全部利用周末、法定节假日、暑假课余时间错峰授课。2. 供应商需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教师需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同等专业能力。3. 中标供应商须提前提交全套书面教学实施方案、分月教学进度表、课时签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经文化馆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4. 各班严格足额完成每班144课时规定教学任务,规范做好日常教学签到、教学台账、影像资料留存等工作,全程资料齐全、归档规范。5. 全部培训课程结束后,统一组织戏曲新苗专场结业汇报演出,完整留存演出视频、活动台账、成果资料。
三、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有: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文化艺术服务、文化活动策划、艺术辅导等文化艺术类相关任意一项资质即可)、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符合性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时间安排及资料报送要求
1.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5:00至2026年4月24日17:00。
2.资料获取及预审报送: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明、信用承诺函电子版整理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dcxwhg@sina,邮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密封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11:00前,将全套纸质报价文件、资质材料、实施方案全部密封完好,****文化馆办公室,逾期一律自动放弃参选资格。标书代写
4.现场评审要求:参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按文旅局电话通知准时到场现场评审,无故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芳
联系电话:18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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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