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质量符合性审核服务控制价询价邀请公告
致各供应商:
****集团及下属单位自2023年以来所有**、代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与质量合规性,防范投资风险与安全隐患,现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次符合性审核的具体工作。供应商可根据工程性质,将工程质量检测部分合法、合规地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业主,现对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前期询价邀请,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采购控制价的依据。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省及**市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的计价办法、规范、标准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开展全链条、穿透式审核。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程造价符合性审核
1.程序合规性审核:核查项目变更、签证、验收、结算等各环节的审批流程是否完整、合法、合规。
2.合同与计价审核:复核合同价款、计价依据、取费标准、调价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3.核查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
4.工程量与清单审核:逐项核对工程量清单,检查量价是否相符,有无重复计算、高估冒算、错项漏项等问题。
5.变更与签证审核:逐笔核查项目变更及签证手续是否齐全、理由是否充分、量价是否真实,严厉打击虚假签证。
6.材料设备审核: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价格及认质认价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虚高报价等情况。
7.工程结算审核:全面复核项目支付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二)工程质量符合性审核(该项可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实体质量核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必要的检测与勘查,检查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材料配件核查:复查主要材料、配件的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复试报告,核实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情况。
3.隐蔽工程与关键工序核查:查阅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验收记录,并进行现场复核,确保记录与现场一致。
4.竣工验收核查:检查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核实是否存在“未验先用”、“带病投用”等问题。
5.质量保证体系核查: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职到位、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自检、维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三)重点问题线索核查
1.造价方面:重点核查虚假变更、虚增工程量、高价结算等问题。
2.质量方面:重点核查质量缺陷、偷工减料、资料造假等问题。
(四)报告编制与归档
1.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工程造价与质量符合性审核报告》初稿及终稿。
2.对所有工作底稿、证据材料、过程文件、最终报告等进行规范化整理、编号并归档,形成完整电子台账,移交采购人。
★二、服务要求
(一)工作进度要求
1.启动时间:2026年5月。
2.完成初稿: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集团作为业主****集团下属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审核;2026年9月30****集团代建项目的审核,含现场核查、检测、数据分析及审核报告的初稿编制,并提交采购人审阅。
(二)成果文件要求
1.《工程造价与质量符合性审核报告》(含分项目报告及总报告)
2.《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台账》(需明确问题性质、责任单位、整改建议及整改时限)
3.全部电子版工作底稿与过程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格式存储于移动硬盘交付)。
4.以上所有成果文件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
(三)成果运用
1.核减不合理造价,挽回经济损失。
2.整改质量隐患,保障工程安全。
3.完善内控流程,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纳入绩效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
(四)廉洁与保密要求
1.供应商及其全体工作人员须签署《廉洁承诺书》和《保密协议》,严禁向被审核单位“吃、拿、卡、要”,严禁徇私舞弊。
2.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及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审核数据等)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由“工程造价符合性审核费”和“工程质量符合性审核”两部分组成。
2.工程造价符合性审核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情况进行报价。(项目情况见附件)
3.工程质量符合性审核费:
(1)市政房建项目:根据检测项目类别按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川价费〔2004〕28号、川建质安监协检字〔20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属改造项目或设计图纸未确定的项目(变更事项多),按照《****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编制中检测费计列的通知》(成建委〔2018〕40号)文件中最高比例计列。
(2)水利项目:按《****中心关于确定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外委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25号)或《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最高比例计列。
(3)若同一检测参数在各收费标准出现,单价按收费标准实施时间最新执行。
(4)上述文件未包含的检测项目和参数,可参照执行《****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函》川价函〔2003〕92号、《**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川交质监〔2008〕153号执行。
(5)供应商按照上述标准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率须≥20%。
4.效益费:供应商审核出的实际费用少于项目合同结算费用的,按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减额度的5%计取。该费率固定,不参与竞争。
5.报价说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差旅、办公、检测(含外委费用)、报告编制、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以上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29 日17:00(**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四、递交报价文件方式:本项目控制价报价文件采用线上邮件的形式,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账号:****@qq.com),并将报价文件原件邮寄至我单位(邮寄地址:**市**县**南路98号103室,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177****6816),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要求中所有内容。
五、说明
本次询价结果不作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177****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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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