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市城**泮子山进村道路、大**公路上山道路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城**泮子山进村道路、大**公路上山道路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地点:**市城**泮子山、大**
(三)项目概况:**市城**泮子山进村道路、大**公路上山道路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城**泮子山进村道路、大**公路上山道路。本次拟对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编制,为后续工程治理提供技术依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市城**泮子山进村道路、大**公路上山道路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初步查明地质灾害规模、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危害性,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依据,达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目的。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勘察、测绘及调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体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形特征及规模特征等;
2. 科学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合理圈定威胁范围,分析其危害程度;
3. 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包含设计说明、治理措施、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
4. 方案报审:配合采购方完成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批;
(二)成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及图件。
(三)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应遵循相关规范要求及技术标准。
(四)质量要求:
1. 实施方案设计文本以条文方式表述设计结论,内容明确简练,具备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 设计图纸表达清晰、准确,与实施方案文本内容一致;
3. 实施方案文件成果质量须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
4. 若未通过相关审查或成果不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无条件修改直至达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矿产、地质勘查或水工环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3.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实施方案编制、专家评审、方案修改、成果交付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实行一次报价,价低者中选(在满足全部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前提下)。
五、递交文件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表(实施方案编制预算,加盖公章);
5.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8.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须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下午18: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三)递交地点:****管理局****办公室(**市城**昆仑东路178****广场A座11楼)
七、询价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6年04月28日,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二)评审地点:****管理局。
(三)评审办法:由采购人****,在严格审查响应文件满足全部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最少3家,未达到3家自动终止。
八、结果公示
询价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城**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冶老师
电话:0971-****485
地址:****管理局(**市城**昆仑东路178****广场A座11楼)
十、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本项目禁止分包和转包,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采购人保留对公告内容调整及解释权。
(四)本公告在城**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询价结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