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发展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5]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集团****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9278.59万元,其中**工程造价7741.05 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8543.43 平方米,拟**建筑面积1060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06.7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97.59 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丹西街道丹山路与来薰路交叉口西北角。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办案区**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会议系统、BA系统、能耗计量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UPS主机、蓄电池、精密空调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室内室外管线、桥架、土方、基础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72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满足施工总承包进度要求,且不影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团****公司
地 址:**县**街道靖南路409号
联 系 人:石春光
电 话: 0574-****607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丹西街道北山路64号
联 系 人:郑梦诗
电 话:158****2607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