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2025年,我局对以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分别作出了审批决定:
1.**省**县老**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
2.**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绿智低碳产业园项目
4.省道**至**公路绥巴界至**段改扩建工程
5.**县哈伊高铁项目取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6.****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7.******公司200万头生猪屠****中心项目
8.****大队**营房及体能训练馆项目
9.****水库灌区2024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10.**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102京抚公路K1432+387天堂沟桥项目
11.**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12.**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13.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
14.**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15.**县******社项目
16.********公司玉米食品及有机蔬菜加工一期项目
17.****养殖场建设项目
18.**省**市**县中兴家园二期工程项目
现将各项目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点击标题查阅具体决定书):
1.1.巴水发【2024】32号关于**省**县老**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2.巴水发【2024】34号关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3.巴水发【2024】35号关于**绿智低碳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4.巴水发【2024】36号关于省道**至**公路绥巴界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5.5.巴水发【2024】43号关于**县哈伊高铁项目取料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6.6.巴水发【2024】46号关于****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7.7.巴水发【2024】51号关于******公司200万头生猪屠****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8.8.巴水发【2024】52****救援大队**营房及体能训练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9.9.巴水发【2024】53****水库灌区2024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0.10.巴水发【2025】26号关于**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G102京抚公路K1432+387天堂沟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1.11.巴水发【2025】35号关于**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2.12.巴水发【2025】43号关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3.13.巴水发【2025】44号关于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4.14.巴水发【2025】46号关于**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5.15.巴水发【2025】47号**县******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6.16.巴水发【2025】48号********公司玉米食品及有机蔬菜加工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7.17.巴水发【2025】55****养殖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18.18.巴水发【2025】59号关于**省**市**县中兴家园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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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