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房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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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 ****支队机房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支队机房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元):1,994,856.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政府办公室文件聊政办发[2017]21号******局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将机房搬迁至********中心,****公司提供机房托管服务。
****数据中心机房是聊****处理中心、****中心。主要托管设备业务涵盖**和滨河大道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指挥平台系统、指挥中心**交通智能管控系统、智慧交通应用系统、4G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系统、社企边界、收费系统等。
考虑到****数据中心机房是全市交警系统各业****处理中心、****中心,承载的业务系统种类多数据**量大,且关键业务要求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如果更换其他服务商,势必带来业务及数据的迁移,从而造成业务中断、业务数据丢失、服务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不但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对内影响工作效率、****政府形象,尤其是面向公众业务中断容易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通信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满足**业务数据的保密性要求,保证**交通管理业务的及时高效运转,保证公众服务的延续性和服务质量。
可达到以上服务条件的仅由****可以承揽该项目,具有唯一性。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需求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地址:****开发区东首)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刘崇景、张晓丽、梁乃川、王**、范淼

九、公示期:2026年04月24日—2026年04月30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岳朋、张宁

联系电话:0635-****057

地址:**市**区昌润北路98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政府****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5-****159

地址:**市**区**西路11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全鑫

联系电话:156****5210

地址:利民东路26****推广中心大楼501、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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