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一标段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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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MB150********1002

二、合同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区**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0991-****40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

联系方式:186****35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8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维吾尔自治区14个地(州、市)经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温室气体核查情况,抽取约34家进行现场复查,对其余核查报告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并完成交办的关于核查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复查报告内容满足“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水泥行业、钢铁行业、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规定和要求。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复查结果准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复查结果与核查结果相差±1%以内。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自复查工作任务下达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复查工作并提交复查报告。
服务标准:复查报告内容满足“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水泥行业、钢铁行业、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规定和要求。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复查结果准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复查结果与核查结果相差±1%以内。

2.合同金额(元):8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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