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50********1002
二、合同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区**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0991-****40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九区5号楼
联系方式:186****35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8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维吾尔自治区14个地(州、市)经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2025年度温室气体核查情况,抽取约34家进行现场复查,对其余核查报告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并完成交办的关于核查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复查报告内容满足“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水泥行业、钢铁行业、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规定和要求。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复查结果准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复查结果与核查结果相差±1%以内。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自复查工作任务下达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复查工作并提交复查报告。
服务标准:复查报告内容满足“环办气候函〔2026〕32号”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水泥行业、钢铁行业、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规定和要求。采用的原始数据真实可靠、排放因子适用,审核与复查结果准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复查结果与核查结果相差±1%以内。
2.合同金额(元):8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