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3 10:56:06
| **** | 相关标段(包)编号****001 |
| 2026-04-23 11:56:36 | 公示结束时间2026-04-30 23:59:59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龚垭乡折学村康公村主通道及入户路建设项目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6-****037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7044 | 开标地点 | **州**县炉城镇沿**路1号工商大厦 |
| 开标时间 | ****0422 - 09:30:00 | 公示期 | 2026年04月24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53.43 |
| 第一名 | ****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70 日历天 | ****881.00 | ****881.00 | 无 |
| 第二名 | **中****公司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270 日历天 | ****839.00 | ****839.00 | 无 |
| 第三名 | **县****公司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70 日历天 | ****793.00 | ****793.00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梁军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5687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佳斌 | 职称证 | ****2897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项目负责人 | 曾继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1673 | 公路工程 | 初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力夫 | 职称证 | ****625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项目负责人 | 袁勇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0438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严心辉 | 职称证 | ****3177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公路段 | **县革什扎镇吉牛村、洛尔村通村公路恢复工程 | ****0915 | ****0107 | **县革什扎镇吉牛村、洛尔村通村公路护栏、挡墙、路面、路面清理。 | ****366.64 | 赵声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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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段 | **县 2023 年雄龙**瓦日村水毁整治工程 | ****0422 | ****0920 | 改造工点33处,旧路换板面积5796.3㎡;改建涵洞3道,**涵洞3道;旧桥拆除重建1座;**波形护栏464m,路基支挡防护工程2910m3;疏通路侧水沟1192.0m。 | ****981.00 | 祝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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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段 | **县普巴绒乡亚中村森林防灭火通道**工程 | ****0902 | ****0614 | 路线全长9.48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等。项目道路按照林防四级道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5米,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采用碎石土路面。 | ****5463.00 | 杨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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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司 | ****590.00元(/) | ****590.00元(/) | 0.00 |
| ******公司 | ****705.36元(/) | ****705.36元(/) | 0.00 |
| ******公司 | ****572.00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附录3) | ****572.00元(项目经理未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0.00 |
| ****公司 | ****302.00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附录3) | ****302.00元(项目经理未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0.00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28-****7044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 联系方式:/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