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4-23 17: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5-1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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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处理厂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的函》(廊发改函〔2024〕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处理厂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 2.1.2. 建设地点:**省**市三****填埋场内(**市**李旗庄镇,位于102国道以南,大秦铁路以北)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粪便预处理及堆肥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水池、配套公用设施等。粪便收运及处理量400吨/天,其中存量处理规模100吨/天+新增处理规模300吨/天。 2.1.4.特许经营范围: 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接收存量资产后,承****中心的改扩建工程,负责**市域粪便的清掏、收集运输、处理,保证出厂污染物排放达标。服务范围覆盖**市域,包括:鼎盛东街道、泃**街道、燕郊高新区、燕郊镇、行宫东街道、迎宾北路街道、康城街道、燕顺街道等应收区域。 2.1.5.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0237.9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681.46万元,建设期利息270.5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52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3205.48万元,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 2.1.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2年(含2年建设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3 17:00 至 2026-04-28 17:00 (**时间,下同),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15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2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王帅;地址:**市李旗庄镇经济开区科创园内;服务电话:0316-****985。7.3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及报名方式: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市首页“通知公告”中“****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980000。7.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5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7.6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刘思楠, 联系电话:138****258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6-****73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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