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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区**镇县道817芦林至丁家洲公路暨丰溪东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镇公路事故隐患,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优化通行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区**镇县道817芦林至丁家洲公路暨丰溪东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0903MB1M15749L
法人代表:袁**
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1.上广公路与七沙平交:路线全长0.133公里,对其沿线与县、乡、村道路的平**进行改造,路面改造约6750平方米,交通标线0.133千米,减速震荡标线768平方米,标志牌21个,红绿灯设施1处,监控设施1处,太阳能路灯1个。2.六十三路与丰源路平交:路线全长0.068公里,路面改造约1060平方米,交通标线0.068千米,减速震荡标线398.7平方米,路标50个。3.丰**路与丰源路平交:路线全长0.063公里,路面改造约1010平方米,交通标线0.063千米,减速震荡标线321.5平方米,路标50个,机非分隔护栏240米。4.上广公路与稼轩大道平交:路面改造约7860平方米,热熔标线594.15平方米,人形护栏300米,红绿灯设施1处,监控设施1处。5.七沙线与村道平交:路线全长0.040公里,路面改造约770平方米,交通标线0.040千米,减速垄3.5米,爆闪灯2个,波形护栏28米,反光标志2个。6.丰溪东路安全隐患整治:减速震荡标线3031.34平方米,反光标志26个,减速垄42米,爆闪灯2个,太阳能路灯10个,路口警示柱60个。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五、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工程费524.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0万元,基本预备费53.6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资金。
六、招投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国家和省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