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洗选40万吨原煤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瓜瓢山路与潭**路交汇处西北角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鉴****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洗选40万吨原煤生产线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瓜瓢山路与潭**路交汇处西北角,利用****金易仓储物流园现有储煤棚空置区域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200m2,主要建设原煤处理、主选、浓缩、沫煤沉降分选、浮选等生产系统;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洗选原煤40万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规范生产及环保台账管理,完善记录、留存备查;定期检修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要求,编制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全封闭设置,仅保留物料运输出入口;采用湿法洗选工艺,物料堆存、装卸、皮带运输、筛分、转载等产尘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运输出入口配备雾炮喷雾抑尘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隔油池、四格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浓缩+沉淀+脱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分区暂存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废药剂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煤泥、矸石、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