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计〔2024〕8号)和《****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的通知》(抚财农指〔2024〕63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高标准池塘改造任务200亩,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补助标准4000元/亩。前期,通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局及属地乡镇实地核查,在2026年4月15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完成了本方案的编制,现拟予以批复。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监督电话:0794-****936
通讯地址:**县城南路与山水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30米
电子邮箱:****@163.com
****
2026年4月20日
**县2024年度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水产养殖百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2〕15号)、****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下达我县渔业发展补助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资金80万元,用于200亩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目标任务。为确保我县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农渔函〔2022〕11 号)建设规范要求,目前市级已下达2024年度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面积200亩的任务目标。“十四五”期间内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谋划完成1000亩总任务,分期推进、逐步改造、上图入库,达到改造一片、入库一片、保护一片的目的。统一技术标准,重点完善养殖池塘功能、提升养殖池塘产能,增强水产品保供能力。
二、建设任务
完成集中连片30亩以上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200亩。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重点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主要包括池塘整形清淤、塘埂护坡、道路平整或硬化、进排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池塘改造项目等。
按照赣农渔函〔2022〕11 号文件要求规范建设。
1.池形设计:一般为东西向长方形,长宽比为2:1~4: 1,也可根据实际自然情况修整拉平。
2.面积:单个池塘面积一般苗种池2~10亩、成鱼池5~20亩,也可根据养殖品种需要,适当扩大,但一般不宜超过30亩。
3.池埂宽度:主埂顶宽度不小于4m(部分山区可为3m),支埂顶宽度不小于2m.池埂原则上不用混凝土硬化,可在夯实的基础上摊铺碎石,厚度5~10cm.
4.池深与有效蓄水:成鱼养殖池平均深度不低于2.5m,有效蓄水不低于2.0m; 苗种养殖池平均深度不低于2.0m,有效蓄水不低于1.5m;虾蟹养殖池有效蓄水不低于1.5m。
5.淤泥处置:养殖池塘吸(挖)淤泥外运后,留下的淤泥可采用干塘曝晒、机械翻耕等处理并与池塘消毒相结合。
6.池塘护坡:池塘护坡注重生态,护坡一般采用预制镂空六角块(厚度不少于5cm,中空填土植草)、可探索使用三维植被网等符合生态要求的材料,底部混凝土现浇地梁。虾蟹养殖池塘可不护坡。
7.池埂坡比:池埂内坡的高宽比1: 1.5~1: 3,外坡的高宽比1: 1.5~1: 3, 可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定坡比。
8.池底:池底平整或呈反龟背状,向排水口略倾斜,池底坡度比降为1: 200~1: 500,池底应夯实,不渗漏。池底淤泥厚度不超过 0.2m.对于较大的池塘,在池塘宽度方向应使池底向靠近主埂的一侧倾斜。
9.进排水口:各池塘应具有单独的进排水口。进水口位于排水口上游对面,高于池塘水面20cm~30cm,并安装过滤设施。出水口设在池塘下游,低于池底30cm,排水管带阀与底排污结合,并安装防逃设施。
四、项目实施主体遴选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优先遴选连片池塘面积30****基地****基地,项目申报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须申领《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并且基地至少还有五年经营期限。
2.项目申报主体须非失信单位或“空壳社”。
3.****基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对已列为禁养区、池塘用地性质不明确的水产养殖池塘,一律不准申报项目。
(二)遴选程序
1.经营主体自主申报。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属地乡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条件现场勘察,并初步筛选项目实施单位。
3.****政府要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初选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查后汇总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经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五、项目建设管理
(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探索以第三方建设绿色高标准池塘项目,鼓励各方主体自愿参照《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进行改造,通过验收的享受财政适当补助,确保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取得新成效。
(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复的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自主招标开展项目实施,并聘请有资质单位统一编制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三)项目属地管理原则。****政府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验收监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四)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属地乡镇、及监理单位派员组成。
(五)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完成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项目财务审计报告》。
六、补助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补助标准: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按每亩4000元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单位按不少于补助资金的25%配套项目建设资金。
(二)拨付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评审后,结算拨付项目资金。
七、组织领导
高标准池塘改造项目实行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落实机制。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水产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建设技术指导,明确高标准池塘改 造建设规范、奖补政策和有关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应项目建设资金实力,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项目建设专账,对项目建设专账管理。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须建立长期管护机制,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运营期间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采取维修。严禁私自更改和破坏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
**县2024年度标准化池塘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表
| 乡 镇 |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
计划实施改造池塘面积(亩)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奖补资金(万元) |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万元) |
备注 |
| **县上唐镇黄家村 |
********社 黄继军189******66 |
63 |
31.5 |
25.2 |
6.3 |
|
| **县沙洲镇余家墩村 |
**县******社 危文芳136******06 |
66 |
33 |
26.4 |
6.6 |
|
| **县**街镇林坊村 |
**县新****经济**社 何辉182******58 |
36 |
18 |
14.4 |
3.6 |
|
| **县万坊镇邓家边村 |
****农场 严拥军139******66 |
35 |
17.5 |
14 |
3.5 |
|
| 全县合计: |
200 |
100 |
80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