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推动就近就地就业提质增效、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沧源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保障局审核认定的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后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具体认定办法参考指标(附件2)。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社的,******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 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
(一)自主申报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年5月30日前自行登录**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业务全流程办理。若需线下办理,请于规定时间内前往****社会保障局二****服务中心。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1.《**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四、认定程序
(一)初审。****保障局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如实填写《**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现场走访情况表》,符合条件的****保障部门推荐。
(二)认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认定,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保障局在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省****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项目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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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
附件2
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
| 指标及分值参考 (总分100分) |
参考评分标准 |
参考 分值 |
佐证材料参考 |
| 工商登记注册经营年限 平台注册且正常经营 年限(15分) |
满6个月的(5分)每增加一个月+1分(上限10分) |
5—15分 |
平台数据、市场监 管部门登记备案截 图等 |
| 经营实绩(15分) |
连续半年月均营收≥10000 元/1000单(10分),每增 5000元/500单+1分(上限5 分 ) |
10—15分 |
平台后台数据、银行流水、平台增长率截图 |
| 对当地特色产业具有示 范及带动作用(15分) |
从省内发货单量占比≥70% |
11—15分 |
物流数据、销售产品供应量截图等 |
| 从省内发货单量占比<70% |
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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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铺经营状况 平台评价(15分) |
平台综合评分 连续6个月评分≥4.7 |
11—15分 |
平台数据、企业信用信息截图等 |
| 平台综合评分 连续6个月评分≥4.5 |
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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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纳就业情况 (20分) |
吸纳2人就业(10分)每增加 1人+1分(上限5分),其中吸 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人+1分 (上限5分) |
10—20分 |
人员类别身份证明、社保证明等 |
| 模式创新(20分) |
自有品牌/专利(9分) 自有产品加工(6分) 助农增收(5分) |
20分 |
证书/平台账号主页截图等 |
| 扣分项 |
发现刷单(-20分) 材料造假(取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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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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