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6万吨人造萤石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10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6万吨人造萤石球技术改造项目 | **市**县王茅镇王茅村 | **** | **屹源****公司 | 项目在**县王茅镇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工程的窑体,对氟化钙污泥进行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新增部分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年产1.6万吨人造萤石球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126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烘干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除尘处理,经“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厂界废气经封闭厂房,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废气排放须满足《****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炉窑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19〕9号)中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地埋式污水站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塔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砖厂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