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街道:
报来《关于申报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概算的函》和相关受理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 舍、侨社宿舍等6个小区环境整治提升,总用地面积约3.86万平方米,总整治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楼栋数32栋,户数1397户。整治内容包含通信管线优化改造、路面重铺、停车位规划、供水优化改造、公共消防设施提升改造、改善路灯照明、更新门禁系统、监控升级、围墙翻新、绿化提升、规划休闲空间、新增海绵城市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园建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查,建议该工程投资概算控制在794.57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35.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02万元,预备费54.23万元,生活给水及供水接驳费65.91万元,专项经费62.47万元(按申报暂列,专款专用)。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6〕38号);
(二)珠****改革局文件《关于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6〕89号);
(****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类项目****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6〕9号);
(四)******办事处文件《关于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整治面积差异情况说明的函》(珠香拱函〔2026〕84号);
(五)******办事处文件《关于申请调整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内容及经费的函》(珠香拱函〔2026〕112号);
(六)**新空间****公司编制的《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出图日期2026年1月);
(七)在审核过程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回复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八)定额清单规范等相关计价规定:
1.清单计价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
2.定额依据:《**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九)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2期材料价,无信息价的材料参考周边市场价;
(十)人工费:人工单价系数按1.08;
(十一)税金:依据《****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
(十二)**区老旧****指挥部《**区老旧****指挥部2025年第九次会议纪要》(珠香旧小区〔2025〕9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内土石方平衡利用,剩余土石方余渣本阶段不考虑外弃,严格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流程做好项目砂石土余渣评估处置,避免国有**流失。
(二)项目在翻新沥青路面时,应切实做好**路面标高与沿线居民区现状场坪标高的顺接设计,确保衔接**、排水顺畅,严防因标高设计或施工不当造成雨水倒灌,影响项目实施效果及周边居民生活。
(三)拆除工程及拆除恢复路面,工程量暂按送审图纸及联系单回复计取,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工程量确认记录,结算时应提供能反映实施的全景照片和局部照片等影像资料,作为结算依据,最终按实结算。
(四)病害处理。现阶段建设单位暂无法提供病害检测报告,工程量暂按送审图纸计取,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病害检测,严格判定需要进行病害处理的范围和面积,提供检测报告及现场照片作为支撑依据。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工程量确认记录,结算时应提供能反映实施的全景照片和局部照片等影像资料,作为结算依据,最终按实结算。
(五)请建设单位重视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工作,做好施工区域及周边相关地下管线的物探工作,摸排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情况,****公司、供水公司等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开挖作业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确保地下管线及设施安
(六)请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项目可研批复和绩效评估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七)请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内控和自查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八)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附件: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概算审查表
珠****改革局
2026年4月23日
| 拱北街道老旧小区(**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概算审查表 | |||||
| 日期:2026年4月23日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概算造价 | 审核概算造价 | 核增减金额(+,-) |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
| 静态总投资 | 977.63 | 794.57 | -183.06 | 一+二+三+四+五,核(增)减率-18.72%,纠偏率19.82%。 | |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678.20 | 535.94 | -142.26 | 本项目包含**新村、海定园、**宿舍、湘海楼、丽珠宿舍、侨社宿舍6个小区环境整治提升,总整治面积约14939.30平方米,总楼栋数32栋,户数1397户。整治内容包含通信管线优化改造、路面重铺、停车位规划、供水优化改造、公共消防设施提升改造、改善路灯照明、更新门禁系统、监控升级、围墙翻新、绿化提升、规划休闲空间、新增海绵城市及配套设施等。包含园建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等。面积经济指标为358.75元/平方米。 |
| 1 | **新村 | 376.41 | 291.54 | -84.87 | 面积经济指标459.23元/平方米。 |
| 2 | 海定园 | 105.43 | 85.25 | -20.18 | 面积经济指标275.08元/平方米。 |
| 3 | 侨社宿舍 | 99.69 | 84.75 | -14.94 | 面积经济指标306.11元/平方米。 |
| 4 | 丽珠宿舍 | 37.41 | 25.29 | -12.12 | 面积经济指标241.50元/平方米。 |
| 5 | 湘海楼 | 23.48 | 17.06 | -6.42 | 面积经济指标319.78元/平方米。 |
| 6 | **宿舍 | 35.78 | 32.05 | -3.73 | 面积经济指标280.55元/平方米。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99.73 | 76.02 | -23.71 | |
| 1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2.78 | 2.78 | 0.00 | 计费内容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 2 | 测量测绘费 | 3.74 | 3.74 | 0.00 | 暂按送审价计取,按实结算。 |
| 3 | 工程勘察费 | 24.40 | 19.87 | -4.53 | 参照计价格〔2022〕10号及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
| 4 | 工程设计费 | 22.35 | 18.37 | -3.98 | 参照合同约定计取,按实结算。 |
| 5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7.48 | 5.36 | -2.12 | 参照珠香旧小区〔2025〕3号计取,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1%暂估,按实结算。 |
| 6 | 工程保险费 | 2.24 | 0.96 | -1.28 | 暂估,按实结算。 |
| 7 |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 0.87 | 0.87 | 0.00 | 参照合同约定计取,按实结算。 |
| 8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1.23 | 14.74 | -6.49 | 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
| 9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7.16 | 3.97 | -3.19 | 参照粤价函〔2011〕742号及珠香府〔2024〕58号计取,按实结算。 |
| 10 | 检验检测费 | 7.48 | 5.36 | -2.12 | 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1%计取,按实结算。 |
| 三 | 预备费 | 67.79 | 54.23 | -13.56 | (一+二+四)×8% |
| 四 | 生活给水及供水接驳费 | 69.44 | 65.91 | -3.53 | 面积经济指标44.12元/平方米。 |
| 五 | 专项费用 | 62.47 | 62.47 | 0.00 | 参照《**区老旧****指挥部2025年第九次会议纪要》(珠香旧小区〔2025〕9号),暂按申报金额暂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