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县新型全**竹酶高效肥及竹林碳汇项目 | 租赁现****肥厂房一层空置的部分 | **** | 龙****公司 | 项目外购腐熟畜禽粪渣(SW82)、竹料(竹枝、竹叶)(SW17)及其他农村农业废弃物(秸秆、稻壳等)(SW80)等为原材料,主要经粉碎研磨、筛分、混合、发酵、造粒和烘干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生物质有机肥(竹酶高效肥)0.2万吨。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畜禽粪便含水率控制在≤50%;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运输车辆应采用合格的密封车辆进行运输,防止跑冒滴漏;建设封闭厂房;采用密闭发酵罐进行发酵、翻抛;粉碎研磨、混炼、原料混合、造粒、筛分和烘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产臭工段上方安装除臭剂喷淋装置,定期进行喷淋除臭,以有效减少臭气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用于生产,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 已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