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落实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任务要求,有效化解耕地和林地、草地空间矛盾冲突,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厅、****林业局印发的《**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闽自然资函〔2026〕22号)要求,我局需开展**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核实完善(耕地保护部分)项目。现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项目招标的最高控制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核实完善(耕地保护部分)项目。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将省级下发的**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初步专项规划成果(耕地保护部分)进行核实完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规划范围:以2035年为规划期,对省级下发的耕地空间划定约40.47万亩、耕地补充空间划定约19.44万亩以及未划入耕地空间约0.30万亩进行核实完善。确保划定的耕地空间数量要大于考虑剩余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指标及交易指标后的综合目标值,划定的耕地补充空间数量要大于规划期内的存量非耕地置换和耕地流出(包括非农建设占用、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产生的流出量等)需求,并预留一定弹性空间。
2.耕地空间与耕地补充空间划定:需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荒普查成果为基础,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叠加耕地保护红线、耕地后备**、补充耕地项目等相关数据,剔除不划入耕地空间和耕地补充空间的限制性条件,制作耕地空间与耕地补充空间划定成果。
3.征求意见:充分征求乡镇、村集体、林业局、国有林场、农户等权利人意见,并落图至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成果中。对耕地与林地、草地存在矛盾的地块进行分类处置,确保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林草空间和林草补充空间“四个空间”无交叉、无重叠。
4.外业核实与举证:对划入耕地空间的按照完善后的耕地调查规则可认定为耕地的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开展外业核实与举证。
5.内业数据建库:根据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数据汇交和技术检查要求,建立标准化数据库。
6.县级成果汇总与上报:根据部、省、市对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进行成果汇总,逐级上报审核,对上级自然**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三、资质要求
测绘乙级及以上
四、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单位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按要求向****书面报价,逾期将不予受理。邮寄至**省**市金瓯街27号2楼****耕保股,陈先生收,联系电话:182****9928。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
附件1 **市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耕地保护部分)询价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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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