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路街道**东路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路街道**东路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作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B1 级);(3)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或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3)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B1 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等相关事宜;(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或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等相关事宜;(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主要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5 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标书代写
2、勘察负责人(5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 4 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3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2 分;同时具有电气类中级技术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4、燃气专业负责人(3 分):具有燃气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2分,具有燃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3 分):具有一级(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证书得 2 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6、勘察专业技术负责人(4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 3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7、测量专业负责人(3 分):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2 分,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8、其它设计人员(9 分):每具有一名市政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9 分。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投标单位人员。现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10 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得 10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10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有岩土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3、燃气专业负责人(5分):具有燃气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3分,具有燃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 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5 分):具有一级(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证书得3 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1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5、其它设计人员(5分):具有一名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设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 (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 25 (不少于 0.25)分。现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 (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 0.25 (不少于 0.25)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