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先锋镇、李市镇、**镇等7个镇街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5〕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圣泉街道、**镇、白沙镇、先锋镇、李市镇、**镇、珞璜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更换管网3438km,****泵站****泵站)设备11套,**高位水池4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改建。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88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 91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6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成果根据招标人书面要求提交。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鼎山街道体育路1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路22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钱坤 |
| 电 话: | 152****5359 | 电 话: | 023-****928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