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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贵委转来《关于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教基建后勤函〔2026〕3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主体为****,项目代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市**区洛河道2号******校区淮东路西侧地块,四至范围为:**淮东路,南至丰产河边现状道路,****泵站,北至****教师公寓,用地面积35499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1栋地上3层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实训楼和1座单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9250平方米,地上面积18050平方米,地下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实训楼地上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无地下面积,主要设置实训室、实验室、学术研究室等;单建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面楼梯间出口地上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主要布置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等。****广场、绿化、工程管线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962万元,其中,工程费12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95万元,基本预备费66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通****学校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约18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