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共建自贸港 委员在行动”宣传活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政协“共建自贸港 委员在行动”宣传活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政协工作****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讲好“政协故事、委员故事”“****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有关要求,充分展现委员用心用情履职,深入联系界别群众,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良好精神风貌,拟继续开展“共建自贸港 委员在行动”宣传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政协工作****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讲好“政协故事、委员故事”“****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有关要求,充分展现委员用心用情履职,深入联系界别群众,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良好精神风貌,拟继续开展“共建自贸港 委员在行动”宣传活动。
二、****电视总台****政府****事业单位,是**省规模最大、最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综合性媒体机构。****电视总台是我省信息传播力最强、最广的媒体,在信息传播范围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电视总台拥有许多省内知名的品牌栏目,制作水准和播出技术在**地区排名第一。********电视总台运营单位,负责经营业务。****电视总台是我省传媒龙头单位,技术力量强,设备先进、覆盖广。
综上所述,我单位的《****政协“共建自贸港 委员在行动”宣传活动项目》制作、播出由****进行符合《****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第2项“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相关条件,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61****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国兴大道69****政协
联系电话:向先生、0898—****9294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海甸五西路82号安华领秀城B塔1101
联系电话:卢工、0898-****096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