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上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1楼(336000)

项目名称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320国道900公桩旁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核工业**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拟建于**省宜****工业园320国道900公桩旁现有项目厂区范围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1′26.346″、北纬28°17′13.671″,总占地面积38901.73m2(58.35亩)

本项目属于技改工程,项目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在生活垃圾焚烧基础上,掺烧**县境内和宜**境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90t/d****处理厂污泥 10t/d;掺烧后入炉规模为生活垃圾300t/d、一般工业固废90t/d、****处理厂污泥10t/d,总掺烧比例在25%左右。项目保持现有1台焚烧炉(入炉处理规模为1×400t/d)不变,总入炉规模保持400t/d不变。

本项目主要依托现有设备,无新增设备。

技改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生活垃圾129060t/a(其中厨余垃圾14985t/a)、****处理厂污泥3330t/a、一般工业固废29970t/a、消石灰929.23t/a、活性炭51.62t/a、20%氨水320t/a、36%盐酸10t/a、片碱5t/a、润滑油0.6t/a、聚环氧琥珀酸(循环水阻垢剂)8t/a、5%磷酸钠(蒸汽系统阻垢剂)0.2t/a、螯合剂120.49t/a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备案投资额),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投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与引桥、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厂房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废水,化学水制备车间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与引桥、地磅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厂房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等废水一并进入****处理站处理,上述废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较严值,重金属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进入循环冷却水池,最终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或厂区绿化浇灌,不得外排;废水处理站膜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全部进行炉内回喷,不得外排。锅炉排污废水回至循环冷却水池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化学水制备车间排水回用至出渣机冷却补水或烟气脱硝氨水制备用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至飞灰加湿、炉渣冷却、消石灰浆制备、厂房及车辆清洗等,不得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飞灰仓和消石灰筒仓进出料产生的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活性炭仓粉尘、飞灰螯合稳定化粉尘、氨水储罐区等无组织排放废气。

焚烧炉烟气首先在炉内进行SNCR脱硝处理(喷入氨水),烟气各自经余热锅炉进行热交换后,采用1套“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外排烟气中颗粒物,CO,NOx,SO2,HCl,Hg,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二噁英类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要求,HF执行欧盟对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U2010/75/EC)限值要求,氨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

项目飞灰仓和消石灰仓各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料大厅、垃圾贮坑、****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活性炭仓粉尘、飞灰螯合稳定化粉尘、氨水储罐区废气等。通过设置空气幕、抽气风道,采用负压抽吸和密闭装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

技改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NOx≤84.768t/a。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炉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软水制备废膜、料仓粉尘处理废布袋;危险废物包括飞灰、污水处理废膜、焚烧炉烟气处理废布袋、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炉渣外售综合利用;软水制备废膜、料仓粉尘处理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进入厂区内垃圾焚烧炉焚烧;飞灰在厂内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后送****填埋场指定区域安全填埋处置;污水处理废膜、焚烧炉烟气处理废布袋、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你公司应按要求在厂区内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设置厂界外延3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