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处理厂2025年度定期绩效评价工作,客观评估项目运营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绩效评价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处理厂2025年度定期绩效评价
二、编制要求
(一)项目内容
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围绕项目开展****处理厂2025年度定期绩效评价,涵盖项目生产运营、服务质量、履约合规性等内容。
(二)工作要求
编制单位需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收集运营监测数据等资料,充分征求相关部门、运维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分析深入、结论客观。
(三)评价报告编制费用
总价上限(含)为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总费用为包干价,涵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经费、差旅、专家咨询、税费等全部费用。递交资料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时间要求
2026年5月底前完成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成果提交。
三、递交资料单位要求
评价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评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高的工程管理、环境治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需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参加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评议会,并汇报研究成果。
评价单位须熟悉污水处理等相关政策及项目运作流程,具备绩效评价、规划编制等相关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评价单位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项目涉及的技术数据、财务信息等严格保密。
编制依据见附件。
四、申报资料提交
(一)申报资料
1.评价报告编制费用报价;
2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申报资料目录;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6.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完成的与污水处理运营绩效评价相关的市政类研究成果(提供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双方签章页及成果封面复印件);
7.其他佐证申报单位专业能力、业绩的相关资料。
8.递交比选资料单位需通过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统一装入资料袋密封),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确定承办单位
我局将按相关规定组织项目评审,择优确定评价单位,正式签订委托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 日至4月28 日18:00;
报名地点:****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33****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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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