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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辖区内居民出诊服务需求,更好地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服务。根据《****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保障局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6号)》的相关文件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拟调整“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我中心遵循公平透明、合理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前提下,按照项目成本,综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现按要求将新增“上门服务费”服务项目内涵和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医疗部,联系电话:020-****9357。联系地址:**区海龙街道沁贤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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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