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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1MA0Q2TM27U | 建设单位法人:姜玉国 |
| 张志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自治****工业园区**街齐鲁大道 |
| ****绿色生物农兽药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C263-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23.505556 纬度: 48.061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4 |
| 呼环审〔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9-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0 |
| 24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1MA0Q2TM27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1MA0Q2TM27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81MABLQUL469 | 竣工时间:2025-06-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0uUiJ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扩建利用现有多杀菌素产品为主要原料,建设年产500 吨乙基多杀菌素合成生产线一条,利用现有阿维菌素产品为主要原料,建设年产500吨伊维菌素合成生产线一条,主体工程**1座提炼车间及其辅楼和控制室,其他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同时将现有锅炉烟气SNCR脱硝工艺改造为SNCR+SCR。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利用现有多杀菌素产品为主要原料,建设年产500 吨乙基多杀菌素合成生产线一条,主体工程**1座提炼车间及其辅楼和控制室,其他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同时将现有锅炉烟气SNCR脱硝工艺改造为SNCR+SCR。 |
| 取消伊维菌素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物发酵制药的发酵、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化学合成类制药的化学反应(缩合、裂解、成盐等)、精制、分离、干燥工艺变化,或提取类制药的提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中药类制药的净制、炮炙、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生物工程类制药的工程菌扩大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混装制剂制药粉碎、过滤、配制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发酵制药的发酵、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化学合成类制药的化学反应(缩合、裂解、成盐等)、精制、分离、干燥工艺变化,或提取类制药的提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中药类制药的净制、炮炙、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生物工程类制药的工程菌扩大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混装制剂制药粉碎、过滤、配制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0合成车间工艺废气通过油酸甲酯吸收、水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102、103、104、105发酵车间工艺废气通过水喷淋、生物循环洗涤塔、碱循环喷淋、水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排放;201、202、203、204提取车间的预处理及压滤等工艺废气除尘后管道送至锅炉二次风助燃使用,烘干等干燥废气通过水喷淋吸收、冷凝、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6提取车间菌渣干燥等工艺废气管道送至锅炉二次风助燃使用,产品干燥废气通过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01至206车间的空间废气通过碱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排放;207车间的工艺废气通过冷凝、膜吸收、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空间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制糖车间废气通过水幕除尘、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氧化洗、碱洗、生物除臭、碱吸收、氧化吸收等装置处理后排放,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脱硝、电袋复合一体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危化品库废气通过酸洗和碱洗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碱洗处理后排放。碎煤系统、灰渣库、石灰石库等废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各类有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限值,汞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燃煤锅炉标准。 加强全厂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中各类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及无组织废气高效收集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中排放限值;氯化氢(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4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生产废水中高浓度废水进入MVR蒸发器浓缩处理,MVR蒸发器的冷凝水及工艺中的低浓度废水、锅炉房排水、纳滤膜冲洗废水、废气治理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菌渣、MVR浓缩液由封闭罐车送锅炉焚烧处理,废碱液经车间低浓度污水罐收集后,****处理站调节PH值。阿维、多杀菌丝干粉、阿维菌素浆液烘干工段粉尘、多杀菌素及泰妙菌素滤饼烘干工段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工艺。泰妙工段废盐、新霉素、甘油废脱色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伊维菌素分离废渣、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及时处置,不得超期贮存。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应进行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声环境、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修复,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如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你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加重和扩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复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0合成车间工艺废气通过油酸甲酯吸收、水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102、103、104、105发酵车间工艺废气通过水喷淋、生物循环洗涤塔、碱循环喷淋、水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排放;201、202、203、204提取车间的预处理及压滤等工艺废气除尘后管道送至锅炉二次风助燃使用,烘干等干燥废气通过水喷淋吸收、冷凝、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6提取车间菌渣干燥等工艺废气管道送至锅炉二次风助燃使用,产品干燥废气通过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01至206车间的空间废气通过碱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排放;207车间的工艺废气通过冷凝、膜吸收、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空间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制糖车间废气通过水幕除尘、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氧化洗、碱洗、生物除臭、碱吸收、氧化吸收等装置处理后排放,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脱硝、电袋复合一体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危化品库废气通过酸洗和碱洗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碱洗处理后排放。碎煤系统、灰渣库、石灰石库等废气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检测各类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限值,汞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燃煤锅炉标准。已加强全厂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中各类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及无组织废气高效收集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经检测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中排放限值;根据2025年8月(报告编号: ZH250818-1)监测报告氯化氢(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4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已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生产废水中高浓度废水进入MVR蒸发器浓缩处理,MVR蒸发器的冷凝水及工艺中的低浓度废水、锅炉房排水、纳滤膜冲洗废水、废气治理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出水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菌渣、MVR浓缩液由封闭罐车送锅炉焚烧处理,废碱液经车间低浓度污水罐收集后,****处理站调节PH值。阿维、多杀菌丝干粉、阿维菌素浆液烘干工段粉尘、多杀菌素及泰妙菌素滤饼烘干工段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工艺。泰妙工段废盐、新霉素、甘油废脱色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及时处置,不得超期贮存。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后,定期外售阿****公司、扎赉****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等已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已严格落实声环境、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已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修复,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已及时修复和加固,已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已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已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已定期开展监测,已确保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 |
| 1、本项目不产生废滤渣S1-3。 2、助滤剂由硅藻土/珍珠岩改为活性炭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3、审批时废滤渣S1-1回用于202车间板框工序作为助滤剂,杂质最终进入菌渣送锅炉焚烧,现废滤渣S1-1回用于202车间板框工序作为助滤剂,杂质最终交由**海蒙****公司处置,固体废物由自行处置改为委托外单位处置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审批时污水处理区产生的废气经捕水器+氧化洗+碱洗+捕水器+生物除臭+碱吸收+氧化吸收+水吸收工艺处理,实际建设情况为污水处理区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高浓废气经水洗+氧化洗+碱洗后与经碱洗的低浓废气混合进行水洗+生物除臭工艺处理,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并覆盖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要求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进一步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安全风险防范,你公司应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园区、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已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已建立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并覆盖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已按要求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进一步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已强化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已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已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已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已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已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园区、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1.25 | 219 | 0 | 0 | 121.25 | 121.25 | |
| 0 | 3.15 | 63.88 | 0 | 0 | 3.15 | 3.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5.6 | 120.89 | 0 | 0 | 45.6 | 45.6 | / |
| 0 | 66.24 | 276.09 | 0 | 0 | 66.24 | 66.24 | / |
| 100.85 | 11.64 | 335.783 | 0 | 0 | 112.49 | 11.64 | / |
| 225.97 | 0.2729 | 550.7463 | 0 | 0 | 226.243 | 0.273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 3923-2007)、《发酵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 | 污水处理站设计总处理能力15000m3/d,分两个处理单元,其中:一单元设计处理能力10000m3/d,分两期建设,一期5000m3/d,工艺为“调节池+AO好氧生化+MBR+臭氧催化氧化(备用)”,二期工程为预留工程,暂时不建设。一单元出水水质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要求,出水作为中水回用。二单元设计处理能力5000m3/d,工艺为“水解酸化+IC厌氧生化+AO好氧生化+气浮(备用单元)+芬顿氧化+臭氧氧化(备用单元)”。 | 厂区污水总排口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总有机碳、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总锌、总氰化物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表2标准。挥发酚、硫化物、硝基苯类、苯胺类、二氯甲烷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执行标准。207车间废水排口总汞、烷基汞、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标准。污水处理站一单元排口pH、COD、氨氮、总容固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 3923-2007)限值要求。 |
| 1 | 冷凝+膜吸收+树脂吸附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乙基多杀菌素生产工艺中丙酮、溴乙烷回收不凝气:经各溶剂回收系统单独配套的“冷凝+膜吸收+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根31.4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 排气筒DA017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
| 2 | 冷凝+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甲醇回收不凝气:依托现有工程202#车间“冷凝+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根31.4m的排气筒DA004排放。 | 排气筒DA004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限值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活区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活区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菌渣、MVR浓缩液由封闭罐车送锅炉焚烧处理,废碱液经车间低浓度污水罐收集后,****处理站调节PH值。阿维、多杀菌丝干粉、阿维菌素浆液烘干工段粉尘、多杀菌素及泰妙菌素滤饼烘干工段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工艺。泰妙工段废盐、新霉素、甘油废脱色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伊维菌素分离废渣、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及时处置,不得超期贮存。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应进行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菌渣、MVR浓缩液由封闭罐车送锅炉焚烧处理,废碱液经车间低浓度污水罐收集后,****处理站调节PH值。阿维、多杀菌丝干粉、阿维菌素浆液烘干工段粉尘、多杀菌素及泰妙菌素滤饼烘干工段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工艺。泰妙工段废盐、新霉素、甘油废脱色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剂、危化品废包装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及时处置,不得超期贮存。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后,定期外售阿****公司、扎赉****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等已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
| 1 | 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安全风险防范,你公司应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园区、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已强化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已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已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已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已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已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园区、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 锅炉房及公辅设施、空压站、制冷站、变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自备水井、污水处理站、202#车间“冷凝+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成品库、原料库、危废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锅炉房及公辅设施、空压站、制冷站、变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自备水井、污水处理站、202#车间“冷凝+水喷淋吸收+树脂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成品库、原料库、危废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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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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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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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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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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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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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