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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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时间: 2026-04-2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快时尚品牌服饰1.2亿件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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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湖****工业园区

企业拟投资14345万美元,利用企业现有厂区(占地面积57113平方米),同时租赁**立****公司****园区的15584平方米(约23.4亩)工业用地及生产厂房,另在园区内新购置46653平方米(约70亩)工业用地,购置智能电子多臂织机(喷水织机)、水洗机、拉幅烘干机(拉幅烘干定型)、数码印花机、数码蒸化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快时尚品牌服饰1.2亿件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服饰6000万套,围巾6000万条,纺织面料3.45亿米(全部自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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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废气、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区一: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后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二烘干定型及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其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承诺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管控限值要求,同时涉及数码印花产品烘干定型的排气筒承诺达到《**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中管控要求,沿不低于27m排气筒高空排放;数码印花、蒸化废气经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同时承诺达到《**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中管控要求,沿不低于27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废气经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1415-2025 ) 中相应标准,同时达到《****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号)中NOx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管控要求,沿不低于27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喷水织造废水、喷水织机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达到《****处理厂1.5万吨/天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纳管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石油类、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一起纳管排入******公司(曾用名:****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经相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纺织水洗、脱水废水(55%回用,45%纳管)、喷水织造废水、喷水织机清洗废水(95%回用,5%纳管)及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等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含2015年19号、41号修改单)中表2**企业排放间接标准,其中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排入**李家巷新****公司。其余生产废水经相应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水排放口应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废布和次品、废棕丝网、废滤网、一般包装材料、制水废过滤介质、制水污泥、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处理废过滤介质、废水、废气处理浮油、废油及沉渣、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物化污泥、蒸发杂盐待鉴定;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非正常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日常管理,员工提高环保意识,尽可能地降低各种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此外,要求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加工化纤丝16000吨、各类纺织面料600吨项目

**蓝****公司

长**水口乡工业集中区

企业拟投资3500万元,租赁****公司现有18.5亩土地及厂房,集聚加弹机11台及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最终形成加弹机11台,经编机5台及生产辅助设备的生产规模,形成年加工化纤丝16000吨、各类纺织面料600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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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加弹含油废气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纺织纤维助剂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年加工化纤丝10000吨、高档纺织面料200吨建设项目

****公司

长**水口乡工业集中区

企业拟投资2800万元,收购****公司现有土地和厂房,集聚平移加弹机6台及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加弹机6台,圆机5台及生产辅助设备的生产规模,具备年加工化纤丝10000吨、高档纺织面料200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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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加弹含油废气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化纤油剂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联系电话:0572-****085; 传真:0572-****089

通讯地址: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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