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中心项目设计的修改公告(01)号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中心项目设计的(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P76 页中“4.建筑设计”增加以下内容:
(4)本次规划地块性质为环卫用地(用地分类代码1309),项目控制指标设置如下:用地面积34546㎡,容积率上限1.0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上限50%,绿地率按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定控制,主要出入口方向为西。
(5)项目建筑后退距离应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消防,环保,防灾,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6)规划地块在实际建设中,应依据《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导则》(T/CECS1320-2023)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7)地块配建机动车位参照相关建设标准执行。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6:合同价明细及支付方式 P69页中“最终设计费计算方法:(1)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参照《**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 版)中《勘察设计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按实结算。”有误,现修改为“最终设计费计算方法:(1)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80%×(1-中标下浮率),参照《**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 版)中《勘察设计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按实结算。”
3、新增附件:CAD红线图,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4、本次修改内容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