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0677****审批办)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报告表 | ****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市**市朱城子镇三不管屯南700米 | **** | **东北煤炭****公司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省**市**市朱城子镇朱城子村(详见报告表),****砖厂、现状为空地的场地进行建设,建设性质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42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全封闭钢结构生产厂房、罩棚式料仓、库房、办公用房等,年产水泥管、水泥槽1万根。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设置2个水泥筒仓,每个水泥筒仓各自配备一个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采用封闭搅拌工艺,物料堆场及厂区硬化处理,物料存储区采用罩棚密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装置,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厂区路面硬化、封闭料仓、封闭生产等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分局
初审:柯红颖 复审:周济 终审: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