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生产查勘用车服务集采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标包2: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响应报价:
| 服务区域 | 生产用车类型 | 预计单次用车里程 (KM) | 生产用车 | 发票类型 | |||||
| 轿车(5座)M1 | 商务车(7座)M5 | 多日用车司机在外住宿费用(包干) | |||||||
| 租赁费A1 | 每公里油费/电费B1 | 租赁费A5 | 每公里油费/电费B5 | ||||||
|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票/普票) | 税率 | ||||||||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晚(不含税) | |||||
| **** | 新能源汽车 | 160.00 | 342.00 | 0.32 | 420.00 | 0.32 | 150.00 | 增值税专票/普票 | 9% |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标包2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二、标包7: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响应报价:
| 服务区域 | 生产用车类型 | 预计单次用车里程 (KM) | 生产用车 | 发票类型 | |||||
| 轿车(5座)M1 | 多日用车司机在外住宿费用(包干) | 其他收费C | 其他收费说明(如过桥费、过路费) | ||||||
| 租赁费A1 | 每公里油费/电费B1 | ||||||||
|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票/普票) | 税率 | ||||||||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晚(不含税) | |||||||
| **** | 新能源汽车 | 300.00 | 300.00 | 0.35 | 99.00 | 0.00 | 按合同条款第二条约定执行:**费、停车费由乙方代付,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凭合法票据结算,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 普票 | 1% |
(二)否决响应情况:
****,因不满足询比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中“商务报价”的要求被否决响应。否决原因:****委员会谈判,****明确表示“其他收费C”为"多日用车司机在外住宿费用(包干)"的补充费用,****委员会一致认定其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故否决其响应。
三、标包11: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省****公司
(2)响应报价:
| 服务区域 | 生产用车类型 | 预计单次用车里程 (KM) | 生产用车 | 接送机服务(**←→**机场) | 发票类型 | ||||||||||
| 轿车(5座)M1 | 越野车(5座二驱)M2 | 皮卡车(5座)M4 | 商务车(7座)M5 | 多日用车司机在外住宿费用(包干) | B级轿车(5座)A6 | 商务车(7座)A7 | |||||||||
| 租赁费A1 | 每公里油费/电费B1 | 租赁费A2 | 每公里油费/电费B2 | 租赁费A4 | 每公里油费/电费B4 | 租赁费A5 | 每公里油费/电费B5 | ||||||||
| 往返包干价,含用车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车辆使用费、司机人工费、燃油费、过路费等 |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票/普票) | 税率 | |||||||||||||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天(不含税) | 元/公里(不含税) | 元/晚(不含税) | 元/次(不含税) | 元/次(不含税) | |||||
| **** | 燃油车 | 280.00 | 285.00 | 0.69 | 260.00 | 0.65 | 300.00 | 0.55 | 350.00 | 0.59 | 100.00 | 250 | 300 | 增值税专票 | 6% |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标包11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四、标包5、标包9、标包12、标包13、标包14、标包15、标包16、标包17、标包18: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5时00分(**时间))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询比失败。
五、标包1、标包3、标包4、标包6、标包8、标包10、标包19:
****委员会评审,本项目询比失败无有效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询比失败。
公示期: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9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高斯轩,180****356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温经理,153****1806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