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3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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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属社会团体 2025 年度检查的函
县属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县属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县民政局将对县属社会团体实施 2025 年度检查 (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 2025 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当参加年检; 2025年7月1日至12 月31日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不参加 2025 年度年检; 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根据《慈善法》在“慈善中国”参加年报,不再参加年检。
二、年检系统填报
参检社会团体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年检材料:
(一) 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2026 年4月1日起,社会团体可通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cn/)实行网上填报,在首页“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栏中“社会团体”,进入后选择菜单栏中“年检年报(试点)”业务的“在线办理”填写 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未注册的,需要先行注册。
(二)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检社会团体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栏)
(三) 办公场所证明。场所的产权证明,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栏)。
(四) 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第一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明确初审结论、初审日期)、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栏。
(五) 其他相关说明材料。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有关事项说明或必要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 。
三、报送审查
参加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团体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社会团体在规定要求和时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一)系统填报截止到6月30日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填报。对逾期未在系统填报的社会团体(包括已填报但业务主管单位未给予初审结论的),民政局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上一年度年检情况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终审,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年检系统状态显示为“待办结”后,社会团体可以持以下纸质版材料一份到****(**县**西路118号)400房间加盖年检印鉴,截止日期至9月30日:
1.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原件);
2.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原件;
并提交场所的产权证明,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年检公告
社会团体的年检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团体名称点击搜索“年检(年报)信息”栏目公布,请各社会团体及时关注。涉及整改、改进事项的,同时领取整改通知书或者改进意见书。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 3个月。社会团体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 魏龙飙 电话: 177****9808
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填报流程图
附件2:民政一体化平台注册指南
附件3:社会团体 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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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