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海南文昌清泉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文昌-文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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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锅炉扩建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锅炉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文****村委会地绿六村大坡地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锅炉房内现有锅炉拆除更换为1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原生产线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其他设备等情况均不发生改变。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处理效果好,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营运期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的生产运行是安全可靠的,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本项目燃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为卧式内燃式三回程锅炉,不属于固定炉排式锅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类,十一,机械类第57项: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要求。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符合**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文****村委会****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根据项目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叠图对比分析,本项目位于乡村发展区。根据国土空间系统查询,项目选址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661t/a。 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废气: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技术,经过多管陶瓷+布袋除尘+湿法脱硫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锅炉房建有污水收集管,****处理站+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农灌利用。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锅炉本体、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0~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基础减振,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锅炉炉渣、除尘收集的粉尘、脱硫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市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项目补充监测TSP、NOX污染物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全生产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