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学院路678号
中标(成交)金额:47.23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026年****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 | ****的蔬菜、水果、冷冻类、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等所需副食材配送。 | 采购人提前一日将次日所需的食品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在每天上午6:30前依据采购人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进行采购,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对于临时增加或调整订购的,采购人将提前3个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及配送。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时间届满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该项目合同自动终止(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1、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应配送的食材的质量、单价等进行核查和评估,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为所提供的食品物资保存留样样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 锋、林雪康、吴方达、吴志树、余深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5%计费,计费不足 8000 元的,按 8000 元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4)中标人:****的综合得分为98.76分。
(5)中标(成交)下浮率:6%
(6)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九、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泮洋乡泮洋街133号
联系方式:龚赞梅 137****8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毛 0593-****276
****
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