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4日我局拟审批****危废暂存、转运项目,****公司年加工2 万吨金属除油项目(一期),**市****公司年产 2 万吨精密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 |
| 1 | ****危废暂存、转运项目 | **** | ******公司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储存的危险废物进厂时均为密闭包装,在装卸及暂存过程中基本无颗粒物产生。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产生的 VOCs、存放废酸产生的酸性气体(氯化氢)、废铅蓄电池存储区域产生的硫酸雾及污泥存储过程产生的臭气。 项目运营期在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 II 时段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60mg/m3、3kg/h);无组织 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要求(2.0mg/m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019)附录 A(NMHC 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 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 20mg/m3);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氯化氢 0.2mg/m3、硫酸雾1.2mg/m3);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要求(氨 1.5mg/m3、硫化氢 0.06mg/m3、20(无量纲))。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抽油机等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采取低噪声型号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 2 | ****公司年加工2 万吨金属除油项目(一期) | ****公司 | ******公司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经侧吸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 《 钢 铁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990-2019)表 1 中(轧钢-脱脂)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脱脂废水和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脱脂废水和水洗****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5m3/d,设备清洗废水采用“调节池+混凝反应+气浮”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采取低噪声型号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废包装袋、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下脚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管理、处置过程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包装袋、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
| 3 | **市****公司年产 2 万吨精密零部件项目 | **市****公司 | ******公司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及脱硝装置逃逸氨,加热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并设烟气循环燃烧,同时配套 SCR 脱硝装置,处理后的燃烧废气分别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 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中表1中一般控制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要求;氨排放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6.1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采取低噪声型号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脚料、氧化皮、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下脚料、氧化铁皮、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管理、处置过程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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