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3日我局拟****公司****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联系电话:0593-****858 | ||||||||
| 传 真:0593-****856 | ||||||||
| 通讯地址:****环境局 | ||||||||
| 邮 编:352100 |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电站生态装机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蕉**洪口乡 | **** | **省****公司 | ****电站****电厂房右侧**1座生态放水机组厂房,主体工程于 2023年5月基本建成,目前处于停建状态,厂内安装一台混流式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6MW。厂房分为蝶阀层、水轮机层、发电机层共三层。****电站现有大坝、引水隧洞、供电系统等。 |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蕉**洪口乡。****电站****电厂房右侧**1座生态放水机组厂房,主体工程于 2023年5月基本建成,目前处于停建状态,厂内安装一台混流式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6MW。厂房分为蝶阀层、水轮机层发电机层共三层。****电站现有大坝、引水隧洞、供电系统等。项目总投资4811.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减轻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应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保障措施,采用生态机组尾水+****电站尾水相结合的放水方式确保生态下泄流量满足近期≥9.12m3/s,远期≥20.02m3/s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物料分类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做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工作。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和处置应做到计量规范、台账清晰、去向明确。运营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措施落实;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