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1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150万吨/年磷精矿压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150万吨/年磷精矿压滤装置项目 | ****工业园区 | **** | **智信****公司 |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用地面积62亩,主要建设磷精矿储槽、高位水池、废水处理、磷精矿压滤装置、磷精矿库房、地磅房、配电室、操作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50万吨干基磷精矿。 项目所用原料来源依托**胜****公司榜上磷矿选矿厂产生的磷矿浆,该选矿厂已于2021年11月取得《****环境局关于对的批复》(黔南环审﹝2021﹞393号)。所用磷矿浆输送管道以及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回水管道依托******公司“钛-磷-硫”**综合回收利用配套管道运输,该配套管道运输已于2026年1月取得《****环境局关于对<“钛-磷-硫”**综合回收利用配套管道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26﹞2号)。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搅拌站,采用商业混凝土,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布局,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及时清运处置,对项目周围较近环境敏感点设置围挡、抑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量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不亦装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进出车辆轮胎冲洗,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设备清洗废水等,设备冲洗水经施工期修建的1#隔油沉淀池(5m3)处理后用做场区抑尘用水。混凝土灰浆水、基坑废水经施工期修建的2#沉淀池(5m3)沉淀后,用做厂区抑尘用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已建公共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旧棉纱、手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纸品、包装袋、包装箱、各种砂石、砖头碎料、钢筋头等),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暂储施工场地后,运送至建筑垃圾堆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旧棉纱、手套等一般固废,一同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检验废气 本项目设置有化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少量硝酸雾、盐酸雾、硫酸雾等无机酸性废气,经排风扇引出后,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堆存废气 本项目****结构厂房进行堆存,且湿度较大,堆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对堆场通风换气等措施后,厂区堆场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运输扬尘 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车辆密闭运输、在封闭堆场内进行装卸、减少物料及产品存放周期,以及对厂区定期洒水抑尘,项目周边种植草皮树木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监测计划 根据《报告表》,严格落实监测计划,本项目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区压滤废水、地坪冲洗水、实验废液、车辆清洗水及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处理。生产区产生的压滤废经滤液池收集后,进入沉降槽进行絮凝沉淀处理,经“管道+1台多级离心泵”一同与陶瓷板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输送至榜上选矿厂生产回用。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收集池(容积为5m3)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磷精矿浆搅拌区、滤液池、沉降槽、清洗剂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污、废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生产废水收集管线、沟渠均设置为明管、明沟、明渠等进行可视化,滤液池、沉降槽等应设置为池中池。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确保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等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滤液池沉淀物、沉降槽沉淀物、化验室废液、车辆清洗污泥、废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和废机油。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滤液池沉淀物、沉降槽沉淀物定期清掏,泵入磷精矿浆搅拌槽,不外排。化验室废液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车辆清洗废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废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设备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泄漏、磷精矿浆事故排放、滤液池事故排放、沉降槽事故排放、清洗剂事故排放、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