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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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4 14:36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县**营镇矿石烘干项目、****开发区5****处理厂项目、**市马场河河道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

**县-明田街道桥洞村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明田街道,外购已建工业厂房,用地总面积11281.94m2,总建筑面积5498.57m2,建设处理规模45吨/****处理厂1座,包含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配套收运、分拣破碎、分离等工艺设备,建设**虻养殖车间、污水处理站(60吨/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5万元,占总投资的6.0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布局,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及时清运处置,对项目周围较近环境敏感点设置围挡、抑尘网等措施,防止扬尘量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不亦装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进出车辆轮胎冲洗,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等措施,装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设备安装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等,产生的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车池清洗轮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现有的三格化粪池进行收集与处理,后定期由企业安排车辆运****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箱)分****回收站。废油漆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施工期优先建设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气体(NH3、H2S)

本项目对集料仓、输送机、出料蛟龙、压榨机、缓存仓(顶部配盖板)、加热罐、三相离心机等生产工序均设置为密闭结构,各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散气口+排气管道密闭连接与输送+负压收集”。对沥水输送机、全自动分选机、除杂机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设置全密闭集气罩微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对臭气进行抽取。**虻养殖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微负压+强制通风”微负压收集。上述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采取“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产生的(NH3、H2S)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餐厨垃圾通过蒸汽间接加热蒸煮工序为密闭设备加热罐,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密闭管道接入废气处理系统,采取“两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上述工序未被管道、集气罩、微负压抽风系统抽取少量的恶臭气体(NH3、H2S)、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NH3、H2S排放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厂界限值要求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3)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置有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后器处理后,产生的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监测计划

根据《报告表》,严格落实监测计划,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餐厨垃圾滤液、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收运车辆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排水、软水制备浓水、污泥压滤液等)以及初期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前,由企业通过密闭****处理厂处理。****水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后,企业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产生的生产废****处理站(40m3/d),采取“格栅池+调节池+气浮机+A2O+二沉池+多介质过滤+软化过滤+保安过滤+单级反渗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前,由企业通过密闭****处理厂处理。****水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投运后,企业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初期雨水

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西南侧空地设置的初期雨水池(25m3),采取“隔油+混凝沉淀”后,回用于**虻养殖原料洒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餐厨垃圾涉水预处理区、材料库内酸液和碱液存放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污、废水、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确保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等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选废物、压榨固体渣、虫沙、地沟油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物、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RO膜、废活性炭、废机油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分选废物、地沟油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压榨固体渣由人工清运至**虻养殖区,全部用作养殖原料。虫沙外售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多介质过滤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料、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保安过滤装置定期更换滤芯、渗透装置定期更换过滤膜以及更换单位带走处置。软水制备、臭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酸(碱)桶、设备的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餐厨垃圾(含地沟油)运输泄漏、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原辅料酸液或碱液泄漏事故、臭气处理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县**营镇矿石烘干项目

**县-**营镇营定街村柏家院

贵****公司

**碧水****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营镇营定街村柏家院,地理坐标:107°27′5.213″,26°57′23.372″,属于化学矿开采、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10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万元,占总投资的16.53%。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大风和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清洁,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及时喷洒水,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减速行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用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通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隔离发动机震动部件、入棚作业、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堆场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堆场扬尘

项目设置封闭大棚堆存原料,封闭大棚仅留出入口,大棚内设置降尘喷头喷雾降尘。

(2)运输扬尘

运输过程用篷布遮盖,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烘干废气

烘干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破碎粉尘、包装粉尘

破碎机采用密闭式设备,熟料输送采用密闭式皮带输送,在出料后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在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装置,破碎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袋式收尘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7)烘干系统出料、自然冷却及皮带运输机产生的粉尘

项目区烘干系统出料及皮带运输工艺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进行输送。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轮胎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轮胎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熟化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碳酸氢钙渣渗滤液通过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作为铝土矿及磷矿石堆存区的防尘洒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和防尘等,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和吸声等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远离厂界。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渣掺入集运产品外售;除尘器收尘灰掺入烘干产品外售;生物质燃料炉****肥料厂;废弃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隔油池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油类物质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3

****开发区5****处理厂项目

**市-匀东镇

****开发区****公司

******公司

****开发区5****处理厂位于黔南州**市杉木湖街道(绿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07度32分26.792秒,北纬26度16分12.983秒,****开发区5****处理厂于2020年10月建成运行,实际建设的设计处理规模为4500m3/d,和绿博园同时施工同时运营。《第四****博览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2月18****保护局批复(匀环审表〔2019〕2号),该项目包括配套建设的给排水工程,****处理站,****处理站为绿博园****处理厂,****开发区5****处理厂(也称绿博园5****处理厂),环评处理规模1000m3/d,采用A2O+MBR污水处理技术,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因运营主体变动,且建设内容与原绿博****处理站建设内容存在重大变动,污水处理****经济开发区****公司)对“****开发区5****处理厂项目”进行了重新立项备案,变动后的污水处理工艺:格栅井池—调节池—初沉池—A2/O污水处理工艺—平流式沉淀池—气浮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全部排****水库。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道路硬化,在施工区出口放置防尘垫,减少出场车辆车轮带泥沙量和进出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运渣车辆车厢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

(2)建材堆放点相对集中,放置规范,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栏,且表面用毡布覆盖;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3)施工场地配备专职的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做到定时清扫。

(4)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预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降尘措施。

(5)严格按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洒水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清洗离场车辆的**废水等,在北侧场地出入口低洼地带修建1座临时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施工场地内不设置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其他****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5)所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可同厂区内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废料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他无法利用****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主要臭气产生部位包括污水预处理区(包括格栅提升井、初沉池)、生物池(A2/O生化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置区(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其中格栅提升井、初沉池采用玻璃钢盖板密封;污泥池为全封闭结构,上部留有排气口;污泥脱水间叠螺脱水机区域整体密闭。污水预处理区和污泥池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引风100%收集,收集后同时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装置净化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变动后的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井池—调节池—初沉池—A2/O污水处理工艺—平流式沉淀池—气浮池—紫外消毒渠”,污水处理规模4500m3/d,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外排进****水库。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本项目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对排放口下游COD、NH3-N、TN、TP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经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2)本项目尾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湖水混合均匀后,评价范围内COD、BOD5和氨氮会增****水库内污染物浓度,在设计时就应考虑严防风险的发生,同时在运行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规范化操作,注意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事故的发生,****处理厂尾水非正常排放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预案。

(3)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在线监测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室外风机安装减震基座和消声器,对机械噪声设备铺减振垫,加强厂房门窗隔声,如有破损及时更换,生产时关闭门窗,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经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后,项目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栅渣,预计产生栅渣157.68t/a,主要成分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其他杂质。分离后使用渣斗储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沉砂池废渣,沉砂产生量约73.9125t/a,分离后使用渣斗储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污泥,产生量558.45t/a,80%含水率泥****处理厂进行深度脱水处理

(4)在线监测试验、化验过程产生的废液产生量约0.1t/a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0.01t/a,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废紫外灯管,约1年更换一次,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

**市马场河河道治理工程

**市归兰水族乡

都****服务中心

**黔****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归兰水族乡,地理坐标:起点:东经107°35′57.582″,北纬26°2′12.916″,终点:东经106°43′51.443″,北纬26°2′58.026″,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为**项目,用地面积38900m2,项目总投资3552.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682万元,占总投资的2.9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划定施工红线,采取拉绳、竖立旗帜等措施标明施工活动区,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进行,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以免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尽量避免对周边野生植被造成干扰或破坏,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选择符**生生态保护的低影响工艺,禁止爆破施工,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低扰动施工工艺。根据鱼类习性特性,合理选择涉水作业时间,施工时间避让鱼类产卵期。施工前采取围堰措施,采取人工驱鱼措施,将鱼类驱赶至围堰范围之外,减少围堰范围内的滞留鱼类,严禁炸鱼、毒鱼等。开挖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采取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内,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对土地进行整治,尽可能复耕、造地,恢复原有土地的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对施工区和交通沿线洒水降尘,在大风、干燥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运输土方和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运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清障的底泥经干化后必须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的现场堆放,降低清障恶臭影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用地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和绿化。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防洪堤基坑废水、河道清障围堰废水通过静置、加絮凝剂处理后,抽取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多余的基坑废水、清障围堰废水静置后排放。每个混凝土搅拌机附近分别设置可移动式铁皮水池收集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全部租赁当地的现有房屋,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或临时租用住房连通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河道清障采用人工+机械施工,降低对河底沉积物的扰动扩散程度和扰动范围。施工期间注意对裸露边坡的防护,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及时清扫,施工材料堆放应选择远离河道的合适地点,采取临时遮挡措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渣、垃圾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噪声源较强的作业放在昼间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适当调整,尽可能避免多台强噪声设备在接近敏感点的地段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在临近敏感点的施工段,应采取临时声屏障保护措施,通过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尽可能减弱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孤石作为浆砌石的砌筑料、格宾石笼的填筑料,其余开挖料全部作为堤后回填料及低洼地带的回填平整料。清障废物沥出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垃圾采取场地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乡镇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归**景区保护措施

项目须及时对工程所及的河道和道路进行恢复、绿化覆盖,对项目的驳岸采用自然驳岸与人工驳岸结合的方式景观化处理,在关键观景点增设绿植遮挡带。对施工场地所处山体、水体进行恢复,对工程所处河道进行生态抚育,使河道治理工程尽可能地自然、人工痕迹弱,从而削弱人工景观对风景名胜区内景点**的影响、景观视线的影响。对于产生较大的噪声的地方,通过声屏障、隔音墙等措施进行隔离和降低。

(二)运营期

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产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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