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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固体废物处置 | **** | ****开发区四纬路 9号 | **环科源环保 ****公司 | 本项目拟投12000万元,****经济开发区四纬路9号,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聚化燃料生产线及配套仓库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消化锂渣、赤泥、铁尾矿等固体废物**生产聚化燃料60万吨。 | 1、废气:本项目上料、混料、搅拌、出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和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布****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布袋收尘、沉淀渣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6.4.21 — 2025.4.2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