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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创建国家5A级景区对标提升项目—冲曲河改造和亲水平台业态项目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办保函〔2026〕37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00:00:00 |
办保函〔2026〕372号
《****文物局关于审批****创建国家5A级景区对标提升项目—冲曲河改造和亲水平台业态项目的请示》(藏文物字〔2025〕1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项目缺乏必要性,对**寺及****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我局不同意所报项目。
二、深化对**寺及****的认识,尊重**寺的主体地位,调整设计思路,切实提高设计水平,避免生硬造景、仿古化改造喧宾夺主,采取简洁、质朴、低调手法实施公共空间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确保与历史环境相协调。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我局征求意见。
专此函复。
****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