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XCR-2026-8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9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4-24 15:18 至 2026-07-23 15:1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3719.8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 | 地块详细地址 | ****办事处城郊村滨河 **侧 | |||
| 经度 | 114.950159 | 纬度 | 32.7782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4-02 至 2026-04-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赵学良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005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学良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00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耿协林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57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XCR-2026-8号宗地地块位于****办事处城郊村(滨河**侧),四至范围为东临农田和高斜庄,南临蔡州珑府,西侧和西北为**小镇 ,北侧和东北为滨河路 ,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4.950159 ° , 北纬32.778230 °。 根据《XCR-2026-8号宗地土地利用现状图(2024年末)》和《****政府关于**县2017年度第九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8]90号)、《****政府关于**县2018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18]806号)可知,调查地块原为十里铺村和城郊村集体所有,地类为旱地、果园,2017年、2018年分批次由国家征收作为建设用地。依据《**县XCR-2026-8号宗地勘测定界图》可知,地块总面积为63719.8972m2。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树林,农作物主要为玉米、小麦、油菜,树林主要果树、桂花等景观树。现地块东临农田和高斜庄,南临蔡州珑府,西侧和西北为**小镇,北侧和东北为滨河路。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无潜在的土壤污染源,对地块产生的影响较小。 本地块1km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村庄、居住小区、学校、政府部门、地表水,历史上存在过的企业为通达汽车城、个体养殖场、****公司、鱼塘,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文件,调查地块周边历史及现在无重点排污企业,经分析,周边状况对本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此次调查共布设了14个快速检测点位(含对照点3个),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快速检测因子除镉、汞未检出外,总铬、砷、铜、铅、镍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与对照点检测结果相比无显著差异,且各元素浓度均在《**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所,邵丰收、周皓韵,1996年)浓度范围内。挥发性有机物均检出,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无显著差异。XRF和PID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县 XCR-2026-8 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县 XCR-2026-8 号宗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的开发需求,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