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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创新区收储土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原台****公司和**湾新区方特大道998号公交场站
招标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项目“**中央创新区收储土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原台****公司和**湾新区方特大道998号公交场站”,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拆除范围不包含配电设施和配电柜,配电设施和配电柜由招标人自行拆除处理。
2、招标人信息增加“严先生 138****1077/0576-****5286”。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对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实施整体推倒、破碎作业,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体清运及场地平整工作。”修改为“在2026年5月13日之前完成公交场站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整体推倒作业并腾退场地恢复平整;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原台****公司的整体拆除及清运。”。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作内容中增加内容“中标人在完成公交场站拆除工作后,为及时腾退场地和场地平整,将由招标人先负责将拆除产生的物资(如铝合金、旧钢筋等)清运至周边场地后交还中标人进行整理。公交场站至周边场地产生的清运费用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需认真考虑上述因素”。
5、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附件一格式调整,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台****公司(盖章)
****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