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结余资金)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结余资金)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0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结余资金)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政府院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玖万肆仟玖佰伍拾元零角伍分(****4950.0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88号**名苑4栋1512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壹万贰仟肆佰零壹元叁角玖分(****2401.39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新桥村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伍万零陆佰伍拾伍元整(****06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乡村**局)
地 址:**市新**路53号
联系人:应华兴
电 话:0550-****8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项目负责人:房子同
电话:0550-****665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路53****经济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联系人:应华兴、房子同,联系电话:0550-****870、0550-****66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市****管理局,地址:****广场****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2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