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4
**县石梁镇培新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石梁镇培新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审批局以2511-331023-89-01-4050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县石梁镇培新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415.9621万元,建设规模:整治田块21507m2,**0.4m*0.5m灌渠5条长共504.5m、0.4m*0.6m排渠2条长共185.5m、2*0.9m排渠1条长190m、砌石排渠1条长57m,一体化PVC闸门60座,手动简易闸阀1座;D400涵管13m;田间道路总长689.4m;**下田道18处。
建设地点:**县石梁镇 。
2.2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所包含的整治田块,**灌渠、排渠,安装阀门、管涵,**田间道路等,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工程造价****621元。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50日历天。
2.4****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s://ztb.****.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cn。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县****路1号(**县基投大楼) 地址:**县始丰街道西演茅路19-29号三楼
联 系 人:许凌波 联 系 人: 张梦佳
电 话:135****6996 电 话:159****0663
邮 箱: / 邮 箱:****@qq.com
8.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规划局
地 址:**省**市**县工人东路111号
电 话:0576-****9581;0576-****9555
9.国资监管机构举报方式
国资监管机构:****事务中心
地址:**县**街道工人东路248号
电 话:0576-****0297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