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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综〔2024〕13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现对《****公司南港里熔剂用石灰岩矿及扩界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上述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送)******局,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通讯地址:**市钢**府前大街63号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531-****5316
******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