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湖街道“鹏城有爱,温情护航”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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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街道“鹏城有爱,温情护航”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街道“鹏城有爱,温情护航”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预算金额:31.3万元(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最高限价:31.3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介绍

为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我街道现就“2026年**街道‘鹏城有爱,温情护航’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投标。

(二)项目需求

通过建设标准化救助服务点、强化日常及重点巡查救助,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巡查体系,全面提升街面救助质量与服务阵地功能。同时,提高寻亲返乡效能,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切实解决辖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全面升级。

(三)服务内容

1.日常与重点巡查救助服务。

配合辖区**、城管、社区等职能部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做好寒冬酷暑等极端天气及特殊时节期间协助各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建档、救助、救治等工作。

2.搭建日常化巡查体系。

线下组建街道日常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路线和频次,实现辖区巡查全覆盖,做好巡查登记,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共服务办,做好充分沟通和信息共享,切实提升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率和救助率。

3.提升街面巡查救助专业质量。

提升巡查人员识别救助对象、现场救助处置、沟通劝导等能力;对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等)采取分类救助,进行谈心劝导,做到发现及时、救助精准;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对象,做好信息记录、政策告知和常态化跟踪。

4.建强救助服务阵地运营。

负责**街道救助服务工作点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工作日由2名工作人员带领志愿者落实辖区巡查工作,非工作日由1名工作人员带领志愿者落实辖区巡查工作;为**街道辖区内滞留超过1个月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露宿困难群众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同步强化政策宣传,切实提升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5.提升寻亲返乡服务效能。

****派出所,为救助服务工作点及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开展寻亲返乡服务,建立寻亲返乡台账,对符合返乡条件的对象,做好返乡护送、交接等工作。

6.构建多元帮扶机制。

针对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就业引导、转介引导等个性化帮扶服务,联动街道民政、残联、卫健、妇联等多方力量,构建“救助、服务、发展”多元帮扶拓展。

7.组建志愿者队伍。

招募、组织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其他与流浪乞讨人员相关的工作。

开展谈心劝导、对接**部门了解人员信息,协调其他省、市进行接收安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不听从劝导的人员,联合**、城管、街道等单位,进行劝导,劝离危险场所,****救助站或就近紧急避险场所。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长期服务/货物类项目: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参与****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该项资料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投标总价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址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情况介绍;

(三)服务内容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清单内容逐项报价,并含税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四)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内容(须对照招标文件评标信息内容提供);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六)提交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或者上述人员入职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函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二、”、“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或者报价)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

六、公告期限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答疑事项:2026年4月29日18:00前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南极路**大厦2栋2楼

联系方式:136****5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宇亮

电话:136****5580

九、附件

1.招标文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特此公告。

****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4
招标公告
2026年南湖街道“鹏城有爱,温情护航”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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