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照明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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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睢**照明改造工程
品目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16: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25日至2026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5月09日 09:1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室五(**)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195.687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瑞
项目联系电话 0516-****086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睢**青年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6-****802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徐****工业园区A栋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瑞

项目概况

睢**照明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09 09:1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照明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6871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5.687143万元

采购需求:

对乐园路(人民路-东升街)、睢**景观带(**路-天虹大道)、成候广场、阜盛路(人民路-青年路)、徐宁路(东升街-南外环)、**街(樱花路-徐宁路)、八一路(**路-104)、睢**(濉河路西段)、人民西路等照明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徽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05-09 09:1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5-09 09:1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五(**)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09:10(**时间)前。标书代写
2.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标书代写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函接收人:王瑞 联系电话:0516-****0866

(二)地址:****工业园****中心C4-3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睢**青年路22号

联系人:许磊

联系电话:137****2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中心C4栋3楼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0516-****0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电话:0516-****0866



睢**照明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采购文件.doc
睢**照明改造工程-编制说明(1).doc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2026-04-24
招标公告
睢宁县照明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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