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00449XQ-****0331-000283-3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4-24 16:42:45 |
**县五显镇上河村界岭路段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五显镇上河村界岭路段提升改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五显镇上河村界岭路段提升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肆佰柒拾玖万玖仟叁佰捌拾柒元壹角伍分 (****387.15元)(含暂列金140000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花**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向北50米 电话:0564-****52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22日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审标准(1),故否决其投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审标准(3),故否决其投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县**镇**新区L区101室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壹万肆仟壹佰叁拾贰元壹角陆分 (****132.16元)(含暂列金14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林攀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0998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苏巨银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2025年**县CB49、C897、CA60、C79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县**镇金村自然村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壹万伍仟肆佰柒拾肆元肆角捌分 (****474.48元)(含暂列金14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郜能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4567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菊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县2023年Y050赵圩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址 | **省**市**区朱桥****排涝站附近)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肆元柒角柒分 (****194.77元)(含暂列金14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施仪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51680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马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县2021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草安路:草安路**—草安村委会)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五显镇境内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64-****51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