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失败公告 |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包)名称 |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002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79:9443/BidOpening) |
| 公示期 |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
| 发布媒介 |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
| 最高限价 | ****820.00元 |
| 失败原因 |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伊金****建设局于2025年12月23日收****集团有限公司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结果质疑的相关资料。招标人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主管部门的函,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问题工作提示的函,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结果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或者评标。 依据伊金****建设局出具的《伊金****建设局关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有关问题工作提示的函》的内容,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结果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或者评标。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则,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开展重新招标。 |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