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4 15:5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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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786
| 项目名称 | ****锅炉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靖****社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新智力****公司 |
| 项目概况 | 2023年****租赁靖州佳德实木指接板厂厂房和所有设备,厂区生产产品、规模及生产工艺均不变。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淘汰现有2t/h生物质锅炉,在原址**2.5t/h生物质锅炉,并配套**相关环保和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仅为生物质锅炉改造,现有工程均不发生变化,亦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废水仅为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排污水以及软化处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降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等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要求以及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优化厂区布局,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绿化等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废布袋、炉渣以及废树脂材料。 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将其**化利用。 根据《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不属于危废,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检修厂家回收,不进行暂存。 废布袋,****检修厂家更换后回收,不进行暂存。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